各学院:
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2003年初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方可就业。现就做好2015年上半年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试事项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5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公关员、职业指导人员13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申报条件:详见《海南省国家统考职业申报条件》(下载地址:
http://rsc.hainnu.edu.cn/html/2013/jinengjianding_0911/394.html,申报条件对在校学生有适度宽松,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
(三)报名时间及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至2015年3月28日。
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第一办公楼501室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咨询电话:65886185张老师、65805963杨老师。
报名办法: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档案馆(南校区图书馆9楼,电话65815295)出具的普通学生高考录取名册(由学院出具学生名单并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相应页的复印件各1张(2015年6月毕业的学生须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2张),近期黑白二寸同底相片6张,购买并填写《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不含教材费)。各职业工种的鉴定费详见《海南省国家统考职业申报条件》。考试教材不搞搭配销售,一律由考生根据需要选购,可在报名处自行购买。
鉴定考试方式:各职业资格全国统考均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卷和操作技能卷两个科目的考试,各部分考试成绩均以达到该部分总分的60%为及格。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均以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方式核发,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鉴定考试时间:2015年5月中旬(详见准考证)
请各学院将此通知印发到本单位大三、大四年级的各个班级,以免学生错过报名时间。
特此通知
海南省第二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海南师范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