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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8-04-11 07:56:24】        【关闭窗口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令)精神,提升我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8]5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动员广大教师进修培训珍惜机会积极主动报名,同时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组织选派工作。现将有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符合我校《海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暂行)》(海师办[2017]59号)的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工作安排

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的详细通知。

三、培训费用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除教育部资助的费用外,其他费用按《海南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暂行)》(海师办[2017]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午简称《一览表》)等信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公布,供查询和下载。

2、为提高录取率,凡申报访问学者的申请者与导师应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表中专家推荐意见应由本专业教授或教研室主任填写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学院推荐意见由院长填写推荐意见并盖上学院公章。

六、其他

    请各学院于2018年4月17日前将《一览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1份)和《推荐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3份)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符老师    电话:65805983

邮箱:176007073@qq.com

                                                                   人 事 处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8]57号)
附件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4: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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