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李楠等18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综合考核,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录用李楠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8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24日
关于录用李楠等18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综合考核,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录用李楠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8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