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调李海文等2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李海文等2位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5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8166(人事处)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10月19日
关于请调李海文等2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李海文等2位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5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8166(人事处)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