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录用刘微等四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综合考核,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录用刘微等四位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3日
关于拟录用刘微等四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综合考核,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录用刘微等四位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