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李明菲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8-18浏览次数:14

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李明菲(详细信息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

电话:65888166(人事处)

          65802751(纪检监察二处)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6年8月18日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请调人员基本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原单位

拟调入单位

备注

1

李明菲

1975-11

研究生/硕士

副教授

武汉理工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