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关于请调聂永成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关于请调聂永成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3-14 16:19:12】 【
关闭窗口】
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聂永成同志(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请调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原单位
|
拟调入单位
|
聂永成
|
男
|
1978年5月
|
博士
|
副教授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海南师范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