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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调汪丽等5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9-05 16:38:18】        【关闭窗口


    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汪丽等5位同志(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请调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原单位

拟调入单位

汪丽

1969年5月

硕士

副教授

长春理工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李爱春

1975年10月

博士

副教授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张杰

1980年5月

博士

讲师

天津理工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魏昭

1978年2月

博士

助理研究员

西南财经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蔡丽娟

1983年12月

硕士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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