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海南 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琼人才办通〔2024〕10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5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已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各类型人才。
(二)认定条件
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见附 件 1)《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琼人才办通 〔2024〕10 号)的认定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二级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纸质材 料:
1.《海南自由贸易港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3)或《海南自由贸易港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4);
2.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3.全职人才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彩色复印件,柔性人 才提供柔性引才协议彩色复印件(聘期在 2 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 务 3 个月以上);
4.养老保险历年实际缴费基数清单彩色复印件(需在琼缴纳 社保满 3 个月,下载方式见附件 5),柔性人才需提供累计满 3 个月的完税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
5.申请认定层次对应标准的主要佐证材料彩色复印件:
如:(1)以高级职称申请 E 类人才,需提供职称证书及《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省外所评定职称,需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 流动人员确认并提供《流动人员职称确认表》),评审表凭《查(借) 阅人事档案审批表》(见附件 6)到人事处档案室借阅、复印。
(2)以博士学历学位申请 E 类人才,需提供博士毕业证、 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博士学 历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查询步骤见附件 9)。
(3)以各类奖项申请,需提供证书以及官网查询结果。
(4)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 请,需提供项目计划书、项目批准通知、基金查询截图。
(二)学院初审
二级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请表填写内容及格式符合要求,并将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汇 总表(见附件 7)以及申请人个人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复审。
(三)人事处复审
人事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人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领回后进行彩色扫描。
(四)申请人线上提交
经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后,申请人自行登陆海南政务服 务网进行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 8)
(五)省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人事处对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省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六)认定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备案,通过后将发放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
三、受理时间
本学期人事处受理时间为每月 26 日至 28 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注重申请人师德师风、个人品德、能力和业绩的审核,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从严审核申请人条件及相关材料。
(二)高层次人才证书认定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聘用合同签订的截止时间,且最长不超过5年,应当在到期前3个月内根据最新标准重新认定,没有继续认定的,不再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
联系人:罗丽彤、于子淳
联系电话:65889721
办公地址:桂林洋校区公共楼 104 办公室
附件:1.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
2.《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3.海南自由贸易港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4.海南自由贸易港柔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5.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查询流程
6.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7.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汇总表
8.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用户操作指引
9.博士学历学位查询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