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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科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1-07 09:15:21】        【关闭窗口


1、根据人员、职务和工资变动情况,做好全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

2、按政策为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办理退休审核确认手续。

3、为发生工伤、工亡的教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协助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报等工伤待遇手续。

4、协助在职和退休死亡人员家属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申报手续。

5、为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的职工,办理津贴申领与核发手续等。

6、协助在外单位有参保记录的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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