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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南省2016年“特贴”和“省优”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4-29 07:41:35】        【关闭窗口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海南省2016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现将《通知》全文转发各教学科研单位,请认真学习并传达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一、选拨条件:

(一)“特贴”专家原则上从在职在岗的“省优”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选拔,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申报,不占控制指标(见附件2)。

(二)“省优”专家参选人员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规定的业绩条件(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5月3日前:个人根据省厅文件中的“申报推荐材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专家情况登记表》及综合材料一式2份,所有材料按“准备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要求准备,电子版发送至176007073@qq.com

5月4日: 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在材料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做出推荐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5月5日:学校审定拟推荐人选。

5月6-10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联系人:符桑岚   联系电话:65805983

附件: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特贴”专家选拔业绩条件

      3、海南省“省优”专家选拔业绩条件

      4、专家情况登记表

      5、准备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6、2016年“省优”、“特贴”专家申报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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