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讨论同意,我校拟调徐苗苗(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3年10月15月至2013年10月22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8166(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调动人员情况表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10月15日
附表:
海南师范大学调动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学历 (学位) |
职称 (职业资格) |
原单位 |
调入单位 |
徐苗苗 |
女 |
本科 |
二级 秘书 |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人事代理) |
海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