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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调王海丰与汤涛二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3-12-19 17:39:00】        【关闭窗口


 

 

    经学校讨论同意,我校拟调王海丰与汤涛二位同志(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31219月至20131226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8166(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调动人员情况表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1219

 

 

附表: 海南师范大学调动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职称

原单位

调入单位

王海丰

硕士

副高

山西焦煤第12中学

海师大

汤涛

硕士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人事代理)

海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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