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罗璠和李英珍2位同志(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5年12月31至2016年1月6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请调人员情况表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31日
附表: 海南师范大学请调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原单位 |
调入单位 |
罗璠 |
男 |
长沙理工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 |
李英珍 |
女 |
河南师范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