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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调宋晓平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7-11 09:4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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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宋晓平同志(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6年7月11至2016年7月18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请调人员情况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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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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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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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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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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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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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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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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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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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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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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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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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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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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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