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刘晓莹等3位同志(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5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请调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原单位 |
拟调入单位 |
刘晓莹 |
女 |
1973年10月 |
硕士 |
副教授 |
岭南师范学院 |
海南师范大学 |
张金萍 |
女 |
1977年7月 |
博士 |
副教授 |
聊城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 |
郑骁鹏 |
男 |
1977年10月 |
博士 |
|
中共吉林省委督查室 |
海南师范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