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实验员及辅导员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要求
1.时间:6月11-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2.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邵逸夫艺术楼一楼音乐厅;
3.需携带的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相关资格证、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且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归国认定证书。以下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其他材料:
①报考教师岗位02(舞蹈教育或舞蹈编导)、教师岗位10(马来语)、教师岗位11(越南语)、教师岗位12(艺术指导、声乐伴奏)、教师岗位13(中提琴)、教师岗位17(扬琴)、教师岗位19(环境艺术设计)、教师岗位20(中国画)、实验员岗位03(艺术学)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报考教师岗位18(油画)的考生须提供硕士阶段研究方向佐证材料;
③报考教师岗位23(体操)的考生须提供体操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提供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的证书查验结果;
④报考教师岗位24(艺术体操)的考生须提供艺术体操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提供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的证书查验结果;
⑤报考教师岗位26(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须提供海外教学经历1年以上(含1年)的证明材料;
⑥报考实验员岗位04(项目管理、伦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的考生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⑦报考辅导员岗位1、辅导员岗位2的考生须提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曾任学生干部、高校兼职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等职务之一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相关要求:
①考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受委托人须提供的材料: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相关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委培、定向毕业生、未满服务期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③如考生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或研究方向有差异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身体健康,没有新冠肺炎确诊者接触史。被强制隔离观察、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或者正在接受治疗的考生禁止参加考试。
2.从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除要做好自身防疫准备外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的有关规定,到校之前须进行核酸检测,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七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证明方可领取准考证。
3.考生须凭健康码和行程卡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请考生确保个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准备好本地绿色健康码,到琼后启用海南健康码。同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行程信息,确保到校之日前14天内行程卡为绿色。
4.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体温登记表(考生专用)》(见附件,需自行下载打印后手写),并如实填写到校之前14天的体温情况。
5.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的考生和非绿码有可疑症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规劝考生积极检查,配合治疗,不要参加考试。如非新冠病毒感染确需考试的,考生在接收健康检查时,向校医院提供居住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生亲自签订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经审查没有疫情防控风险的,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其他要求
1.来我校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98-65888166(罗老师)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体温登记表(考生专用)
海南师范大学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