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通知》(海师办〔2021〕52号)的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组织落实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我校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拟聘用化学与化工学院陈承善等4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
电话:65888166(人事处)
65802751(纪检监察二处)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