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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 “明德教师奖”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3-29 17:10:07】        【关闭窗口


各单位: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办法(暂行)》(海师办〔2012〕6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学校“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决定推荐我校沈有建、林明祥 、孙民三位老师作为2015-2016学年度“明德教师奖”的参评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65805983(人事处) 65882013(纪检办)

 

 

  

          海南师范大学

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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