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明德奖”评审办法(暂行)》(海师办〔2012〕6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学校“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决定推荐我校沈有建、林明祥 、孙民三位老师作为2015-2016学年度“明德教师奖”的参评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65805983(人事处) 65882013(纪检办)
海南师范大学
明德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