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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用刘云与王晴晴2人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 本站
】 发布时间:【2016-04-12 10: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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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综合考核,并学校研究同意,拟录聘刘云、王晴晴2人(见附表)到我校工作,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6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8166(人事处)
附表:海南师范大学拟录聘人员名单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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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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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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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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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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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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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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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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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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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录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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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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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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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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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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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录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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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