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张燚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综合考核,并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录用张燚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7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附件:拟录用张燚高层次人员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