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调霍知节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霍知节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7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6185(人事处)
附件:拟调入人员霍知节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