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调王丽娜等4位同志到我校工作的公示
经研究同意,我校拟调王丽娜等4位同志(见附件)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30日)
电话:65882013(纪检办)
65888166(人事处)
附件:拟调入人员王丽娜等4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20日